住建部:嚴控新建超高層建築
2021-09-11 00:00
通知稱,近年一些城市攀比建設超高層建築,盲目追求高度第一、形式奇特,脫離實際需求,加劇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難度。通知要求,各地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一百五十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二百五十米以上超高層建築。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二百五十米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五百米以上超高層建築。
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審批八十米以上住宅建築、一百米以上公共建築建設項目時,應送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徵求意見,以確保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一百五十米以上超高層建築的,應報省級住建部門審查,並報國家住建部備案。新建二百五十米以上超高層建築的,省級住建主管部門應結合抗震、消防等專題嚴格論證審查,並報住建部備案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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