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政協副主席認受賄3300萬候懲
2021-09-08 00:00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二〇〇一年至二〇一九年,被告人李偉利用擔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北京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委員會常務副書記、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煤炭購銷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近三千三百萬元。
據悉,王安順擔任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李偉擔任市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成為王的得力助手。王安順在二〇一二年升任北京市長,他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成為大管家。王安順後來貶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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