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體育課猝逝 裁定死於自然
2021-09-01 00:00
肖母林梅金庭外表示不滿裁決,哭訴「我兒子都死了……學校沒有給我一個道歉」。被問及會否向家屬道歉,校長馬玉娟離開法院時沒有回應提問,隨即登上座駕離開。
陪審團作出裁決後向教育局局長作出四項建議:每年至少審查一次,以確保全港學校貫切執行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 定期派員檢視學校內相關部門,確保學校有依足教育局指引執行;若學校沒有跟足指引應予以懲罰,教育局應盡早制訂相關罰則;重新檢視全港學校執行教育局指引的監管制度。
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就是次不幸事件,局方會研究死因庭提出的建議。教育局一向十分重視學校體育課及體育活動安全,並已編訂《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及持續因應體育課及體育活動的情況和需要,諮詢相關部門和專業團體作出適時適切的更新,為學校提供詳細指引,讓學校依循。若發現學校違反指引,教育局會嚴肅跟進。
校方於裁決後發布新聞稿,對於肖離世深感哀痛,校方將積極配合陪審團作出的建議;並向肖家人致以深切慰問,祈求上帝憐憫,願逝者安息,生者節哀。
死者肖葉濤生前於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就讀中四。前年三月十八日上體育課時參與一千五百米長跑,途中被同學發現昏迷倒地,救護員到場時肖已沒有呼吸脈搏,送院搶救後於上午十一時三十九分不治。
何官早前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時,指出可裁定肖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何官引述法醫指肖死於淋巴細胞性心肌炎;若一個人患有潛在致命疾病,而即使作出治療仍可能致死,可裁定死於自然。若陪審團拒絕接納法醫證供,便只能裁定肖死因存疑。
肖就讀中三時曾兩度在校內不適,曾更新其學童健康調查表,備註寫上不宜運動,惟體育老師鄒偉業庭上表示沒有收到更新後的調查表。而肖一直有上體育堂及曾參與運動會四百米賽跑。仁濟醫院駐院醫生郭立明為肖覆診時,懷疑他患心肌炎,但沒有限制他做運動;法醫林百通指肖死於淋巴細胞性心肌炎。事後校長馬玉娟承認未有按教育局指引向學生派發上體育課的家長同意書及「醫生讓患有心臟病學生參加運動的推薦信」。教育局高級課程發展主任(體育)巢志光承認沒有強制學校跟從指引。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七三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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