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亂局揭監管漏洞 法律界人士促徹查

2021-08-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康宏環球自除牌後成為監管機構無權監管的私人公司,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近日敦促政府根據《公司條例》,對康宏環球進行調查,以保障一眾投資者的應有權益,因康宏的股權鬥爭及法律訴訟,令一眾投資者在停牌期間蒙受巨額虧損、血本無歸。有市場人士認為,康宏環球亂象損害一眾股東權益,更揭示香港金融體系的監管漏洞,呼籲當局採取更嚴格監管保障投資者。

據港交所文件顯示,康宏在2017至2019年虧損近26億元。謝偉俊指出,現時監管機構無權監督類似康宏這類已除牌的公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於七月引用《公司條例》,並責成香港會計師公會前任會長陳錦榮,調查停牌中的壹傳媒(282),懷疑該公司不公平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故此舉有可能是保障康宏股東唯一選擇。

自2017年以來,圍繞康宏的紛爭可謂無日無之,台灣富邦集團副董事長蔡明興及其家人(蔡氏家族)持有康宏29.98%的股份,蔡明興在董事會中佔一席位,但持有29.91%股份的郭曉群卻沒有任何席位。

在2017年的特別股東大會上剝奪郭曉群投票權的時任主席陳志宏,亦是由蔡氏家族任命。在康宏2019年年報中,郭曉群持有的股權被列為儲備而非股本。

其後郭曉群就投票權被剝奪一事訴諸法庭,要求法庭撤銷陳志宏決定,雖然先後被高院及上訴庭駁回,至今年一月,郭曉群呈交書面陳詞,向上訴庭申請往終院上訴許可。

本月13日,上訴庭頒布判詞,三名上訴庭法官一致認為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允許郭曉群向終審法院上訴。判詞稱,超過1400家香港上市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其公司章程中的條款,與康宏所使用的條款相似。法官認為,上訴中提出的法律問題,將對開曼群島註冊的公司產生廣泛影響。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香港過往沒有類似案例,早前法院依循的是英國法院做法,暗示終院今次判決,可能會成為香港有關公司治理案件先例。陸偉雄又指,由於早前對郭曉群不利判決仍然有效,股東可以在終院審理此案前,向法院申請禁令,暫緩早前判決。

安里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偉康建議,郭曉群可與其他少數股東聯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確保股東權益得到正視。黃偉康又表示,證監會為處於除牌邊緣的公司,設定一系列滿足特定條件的期限,除牌才是最後一步。

經濟學家徐家健分析指,如果由郭曉群一方控制董事會,康宏亂局有望畫上句號,但如果「台灣幫」繼續控制康宏,相信難以擺脫現時困局。徐家健表示,問題在於台灣富邦銀行蔡明興及相關人士(蔡氏家族)控制的董事會,用整整三年時間才公布財務報告,導致公司在今年5月除牌,而一眾管理層均未因沒有按期發布2020年財務業績,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認為證監會有必要對蔡氏家族控制的董事會採取監管行動。

康宏直到今年2月才公布2017至2019年的財務報告、到目前為止仍未公布2020年年報。徐家健表示,康宏的解釋是2017年前帳目混亂、處理需時,這是可以理解;然而公司未能按時發布2018年以來的財務報告,就顯得不合常理。

徐家健坦言,香港沒有集體訴訟,這是美國小股東對抗大型上市公司的常見法律手段,因此香港投資者更依賴監管機構的積極行動。

在除牌前三個月,康宏發表2017至2019年由中匯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核數的財務報告,惟該事務所同時對帳目發出「保留意見」,意味核數師展開的審計工作存在局限性。數日後財務匯報局介入事件,稱由於事關重大,核數師發出的「保留意見」已不足以表達情況嚴重性。

考慮到中匯安達所描述的情況,財匯局決定調查事件,詢問中匯及相關方面是否未能對康宏2017至2019年財務報告發表適當的審計意見。徐家健指,至此已沒有核數師願意審計康宏財務報告,間接導致康宏被除牌。他強調,現有框架存在監管問題,無法採取行動促使有關公司加快發表財務報告。財匯局對此拒絕評論,並稱此案正在調查中。證監會和港交所亦拒絕對個別案件發表評論。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