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反Google法」禁向軟件商抽佣
2021-08-26 00:00
這項「反Google法」旨在禁止應用程式市場運營商不公正地利用其地位,要求軟件開發商使用特定的支付系統。法案於去年八月提交到國會,當時Google剛宣布全部應用程式都要使用它的發單系統,並且對所有應用程式(app)內購買的附加內容或服務,收取百分之三十的佣金。應用程式內購買 (In-App Purchase)是指用在app內購買的額外內容或服務計畫。
蘋果App Store抽佣標準同樣是三成。蘋果一直沒有對外公布該平台的利潤數據,近日高人氣線上動作生存遊戲《要塞英雄》(Fortnite)的開發商Epic Games提出反壟斷訴訟,指蘋果在二〇一九年的App Store營業利潤率接近百分之七十八,但蘋果發言人稱有關計算完全錯誤。
用戶每一次在app內購買付款,兩家公司都會收取佣金。高額抽佣在全球受到批評,兩家公司早前相繼宣布作出調整,讓營收不到一百萬美元的小型開發商抽佣減至百分之十五。根據南韓行動產業聯合會,去年韓國Google Play商店的銷售額估計達到五萬億韓圜(三百三十四億港元),蘋果App Store銷售額則為一萬六千億韓圜(一百零七億港元)。
南韓國會全體會議將於周五或下周一就法案投票,一旦正式通過立法,開發商可自由選擇收費系統,打擊蘋果和Google在南韓應用程式市場的抽成收益。Google公共政策高級總監懷特批評:「匆忙的過程並不容許充分分析這項立法,對南韓消費者和應用程式開發商的負面影響。」
蘋果則指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會損害消費者權益,並限制了南韓開發商在其App Store中的商機。蘋果在聲明中表示:「法案將使從其他來源購買數碼商品的用戶面臨欺詐風險,破壞他們的隱私保護,也使他們難以管理購買項目。」南韓註冊蘋果開發商目前有超過四十八萬二千家,收益逾八萬五千億韓圜(五百六十七億港元)。
不過,專家指出,運營商可透過與開發商和其他公司合作,確保支付系統的安全性。高麗大學法學院競爭法教授Lee Hwang說:「安全支付系統並不是只有Google和蘋果才能構建。」首爾大學商學院電子商務專業教授柳炳俊(音)表示:「擁有龐大平台的主要應用程式商店,現在應該好好想一下靠增值服務賺錢,而不是只從商店上的應用程式分成。」與蘋果和Google有關的貿易團體也反對立法。美國資訊科技產業協會曾敦促美國貿易代表,在年度對外貿易報告中提到南韓「反Google法」的隱憂,該組織指出,通過立法可能違反聯合貿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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