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創辦人」離婚 周一開庭商分產
2021-08-22 00:00
四十六歲的艾莉森指責哈桑的「離婚恐怖主義」,利用法律手段拖延訴訟。她在八月五日發現以她命名的AllisonHuynh.com,內有她過往涉及的法律訴訟的內容。網站可能是為了唱衰她而設立。艾莉森追查下發現網站由哈桑建立,她指控:「他試圖脅逼我放棄爭產,並接受微薄的撫恤金。」
五十一歲的哈桑是機械人技術的天才,而艾莉森是一名成績優異的越南移民,靠獎學金入讀史丹福,同樣是電腦專才。兩人於二○○○年透過矽谷的共同朋友介紹認識,翌年結婚,至二○一四年離婚。兩人育有三名孩子,現年分別十三、十五和十八歲。
哈桑從未為Google工作過,但他在史丹福大學電腦科學系任研究助理時,為許多博士生寫程序,當中包括Google創辦人佩姬和布林。他為佩奇創建網絡爬蟲程序重新編碼,還與布林合作建立了一個搜索引擎,這個引擎最終成為了Google。佩奇和布林在一九九八年正式創立Google時,哈桑以八百美元買了十六萬股。這些股票的價值如今升至超過一百三十億美元。
艾莉森說她早年在經濟上支持了這個家庭,為哈桑還債和支付生活費。但哈桑否認,說他結婚時已經有經濟保障。下周的審判是漫長法律程序的一部分,目的是分割財產和解決其他財務問題,包括配偶和兒童撫養費。美國只有九個州主張婚姻期間獲得的資產在離婚時都要平均分配,加州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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