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毒販在華二審維持死刑
2021-08-11 00:00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謝倫伯格企圖將淨重二百二十二公斤冰毒從遼寧大連走私到澳洲,飛機在廣州機場停靠時,謝倫伯格被公安人員逮捕。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謝倫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十五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換來更重的刑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加拿大應美方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中加關係急轉直下。一個月後,大連市中院重審謝倫伯格案,改判其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引起加方不滿,召見中國大使要求撤銷判決,未被中方接受。謝倫伯格再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院昨天二審作出裁判,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維持死刑原判。新華社報道,二審審理期間,法院依法保障了謝倫伯格的辯護、使用本國語言參與訴訟等各項權利,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並為其聘請了兩名翻譯。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等旁聽了宣判。
孟晚舟被加方拘捕後,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加拿大商人邁克爾先後在中國被捕,加上謝倫柏格被改判,三宗案件被外界質疑是中方對加拿大的報復舉動。路透社昨天報道,邁克爾涉及的間諜案,預料最快今日宣判。
孟晚舟引渡案最後一輪庭審本月初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開庭,預計持續至本月二十日。孟的律師對美國在引渡請求中提供的信息可靠性提出質疑,並重申此案的獨特性,認為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把拘捕孟晚舟作為中美貿易戰的「籌碼」,此舉違反加拿大的法治精神,違反國際法,促請法院終止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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