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漢販毒案二審今重判
2021-08-10 00:00
據有關指控,今年三十九歲的謝倫伯格,二〇一四年以遊客身分進入中國,但實為國際販毒集團成員。他於當年十一月在大連企圖將二百二十二公斤的冰毒,通過海路運往澳洲。由於有中國民眾向警方舉報,謝倫伯格發覺事敗,立即搭乘飛機欲逃往泰國,但在廣州轉機時被中國警方抓獲。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大連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走私毒品罪將其判刑十五年、驅逐出境。謝倫伯格提出上訴,檢方也認為判刑過輕,大連中院重新公布一審判決,以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毒品,判處其死刑。
對於謝倫伯格被改判死刑,加拿大及部分西方籲論認為是北京的政治報復。因為就在死刑判決的數周前,加拿大政府應美國的要求,將過境溫哥華的中國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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