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願和解遭陳潔玲拒絕

2021-08-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鍾舒漫和陳潔玲的金錢糾紛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陳潔玲與老公遲到25分鐘,被法官質問時解釋因天雨塞車,她需向法庭及鍾舒漫道歉。審裁官為雙方處理文件後,頒下四個命令,包括於8月25及26日開庭若未處理好文件,二人須承擔訟費後果,同時協調雙方和解,鍾舒漫聽取意見,為節省法庭資源願意收取半數賠償款項約二萬元,並撤回網上發文,但陳潔玲堅拒和解,要求鍾舒漫及其胞妹、現任男友公開道歉及澄清,並稱相信法庭自有判決。

陳潔玲離開法院時,對被鍾舒漫公開私人對話,遭網民指為毒舌,斥對方未經同意公開,堅稱在適當時候對適當的人講的私人對話是不會掩飾,若公開場合講才屬無禮。鍾舒漫稱已預料對方拒絕和解,自己接受和解是聽取法官意見,不會負擔大,一開始已預料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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