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加密貨幣罪案勁增1.3倍

2021-08-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加密貨幣成為近年新興投資項目,亦被不法分子用作騙財和洗黑錢,警方指今年上半年接獲近五百宗涉及加密貨幣的罪案,比去年同期增逾一倍,當中有商人誤墮投資騙局,被騙徒游說支付逾億元購買新發行的加密貨幣,其後騙徒不知所終;十四歲少年網上出售古舊紙幣,被假扮買家的騙徒哄騙,以加密貨幣支付約五十萬元「手續費」;另有三名市民分別攜帶逾三百萬元現金購買加密貨幣,其間遭人搶劫。警方強調,會繼續加強執法,主動與境外執法部門採取情報主導的聯合行動進行打擊。

警方今年首六個月接獲四百九十六宗與加密貨幣有關的罪案,比去年同期的二百零八宗增逾一點三倍,合共損失二點一四億元,比去年同期三千七百萬元大增超過四點七倍,受害人年齡由十四歲至七十二歲不等。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警司范俊業表示,加密貨幣罪案主要有三類,其一是網上投資騙案,即在社交平台或即時通訊程式漁翁撒網尋找獵物,並以「高回報、低風險」作招徠,甚至建立網上情人關係後游說投資,受害人將資金存入騙徒指定戶口,會被指示登入虛假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平台會顯示投資有回報,但從來不能套現,騙徒其後失去聯絡,當中騙案主要涉及泰達幣(Tether)、比特幣(Bitcoin)及以太幣(Ether)。

據悉,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一百九十三宗相關網上投資騙案,受害人包括三十歲商人,他經友人介紹認識自稱投資顧問的兩男一女騙徒,他們聲稱有一種Filecoin(菲樂幣)發行,投資必賺大錢,商人今年二至四月份兩次將逾億元存入騙徒戶口,及至六月幣值大跌,打算套現止蝕,卻聯絡不到三人,於是報警。

第二種手法是買賣加密貨幣行騙,或以此作為誘餌行劫。范說,假扮買家的騙徒會留意受害人在交易平台放售加密貨幣的帖文,以虛假網上轉帳或空頭支票付款來騙取加密貨幣,亦有罪犯假扮賣家,在社交媒體聲稱以優惠價出售新加密貨幣,誘騙受害人以主流加密貨幣兌換,當收到受害人轉帳便失蹤,甚至在社交媒體聲稱廉價出售加密貨幣,誘使受害人攜大量現金交收,趁機搶劫。

據悉,今年錄得三宗相關劫案,損失金額均逾三百萬元。范透露,三十七歲男子今年一月認識了一名聲稱有比特幣出售的南亞裔人士,經游說後決定購買,他按要求攜帶三百六十萬元抵達柴灣交易,對方點算鈔票期間拔足逃去,警方接報後拘捕十人。

范說另有一名買家今年三月相約兩名男子在天后某找換店會面,打算以三百八十五萬元購買泰達幣,兩人收款後藉詞離開,尚未支付該加密貨幣便逃去;三十九歲韓國男子則從網上接獲朋友委託,上月二十八日攜三百二十八萬元到尖沙嘴向賣家購買比特幣,友人承諾事後給予二千元報酬,但他在大廈梯間被四名南亞裔匪徒搶走巨款。

第三種手法則是以加密貨幣處理犯罪得益,即「洗黑錢」,當中涉及網上情緣、援交和勒索的社交媒體騙案,警方今年首六個月接獲相關騙案二百一十四宗,佔整體社交媒體騙案約百分之十二,另今年同期有四十六宗以加密貨幣收款的網上購物騙案。

年齡最小受害人則為十四歲中學男生,他今年三月在網上平台見到高價收購「舊銀紙」帖子,打算出售手上古老紙幣,遂透過通訊軟件聯絡,對方願出價十九萬元,但要求先收取行政費,他聞言花八千元從網上購買Google Play禮品卡及將帳號交給對方,騙徒再以收取清關費等行騙,少年先後十二次以比特幣支付四十九萬七千五百元,此刻騙徒失去聯絡。

警方表示,雖然加密貨幣交易具極高匿名性,亦有不少罪犯和犯罪得益處於海外,警方仍會繼續加強執法,主動與境外執法部門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進行打擊,也密切留意涉及加密貨幣的罪案趨勢,與持分者如監管機構、貨幣營運商等進行情報交流、執法及防罪宣傳教育。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葉卓譽總督察指出,警方今年上半年就多宗社交媒體騙案凍結不少加密貨幣戶口,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一八二二二」,人員會追蹤資金來源,並啟動止付以減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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