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吶喊或藐視法庭 官令控方備攝錄機取證
2021-07-30 00:00
控方周天行昨回應陳官早前提問指,高院唐英傑案裁決接受三位專家報告與否及特定事實裁斷,涉及事實裁斷,與本案直接相關,具極高參考價值,惟陳官不一定要接受高院裁斷;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同意高院裁決不具約束力,陳官須重新考慮是否接納專家報告,陳官作為事實裁斷者,亦當然可以合理人身分裁斷涉案事實爭議。
陳官亦同意高院裁決不具約束力,惟涉及同樣八個字口號,密切相關,原訟庭兩日前裁決涉及特定時空,具極強說服力、指導性及適用性,質疑是否需重新聽取所有陳詞證供。
辯方索取法律指示後,交代將不會傳召唐英傑案的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作供,惟仍會傳召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專家證人,另外同意教授梁曉姿,以及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可以書面證供方式作供,只需接受盤問及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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