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健委:打疫苗須符自願原則

2021-07-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對於有地方強推種新冠疫苗,不接種新冠疫苗不能出行、不能進商場、不能擺攤、不能進醫院等等,國家衞健委昨日強調,疫苗接種遵循「知情、同意、自願」的基本原則,未接種者不影響出行等個人事務。據報道,在媒體曝光後,一些地方已取消相關「谷針」政策。

「第一財經網」昨日引述國家衞健委表示,對於局部地區出現的對未接種新冠疫苗群體的限制通知,國家衞健委已經關注到並將及時予以監督和規範。其實,對於使用強制手段接種新冠疫苗的現象,國家衞健委一直給予重視。在今年四月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衞健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曾指出,對個別地方在疫苗接種工作中出現了簡單化,甚至一刀切的情況,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另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廣西、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多個區縣發布通知,將疫苗接種與市民的入學、就醫、出行等相關聯,類似規定引發爭議。記者發現,這些「土政策」絕大部分由當地的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再要求落實到不同的執行單位。

或因輿論壓力,部分地方政府發出「催打」政策被曝光以後,已宣布刪除或做了調整。如廣西桂平市此前規定,學生入學前,其家人需要完成接種疫苗,當地教育部門前日稱接到了市防控辦的通知,「之前的通知已廢,不會執行了,但疫苗能接還是接一下。」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