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網信辦開綠燈 中概股來港免「安檢」

2021-07-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近期整頓科技股,有機會間接向香港送大禮,市傳中國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網信辦)計畫開綠燈,讓赴港上市的中資公司或可免於網絡安全審查,以消除中概股在美上市的憂慮。消息刺激港交所(388)昨日大漲3.8%收報524元。

網信辦上周六發表徵求意見稿,擬要求擁有逾100萬用戶數據的中資公司申請海外上市時,須通過網絡安全審查。彭博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有關文件頒布後,監管部門官員與投行人士接觸,席間有人提問新規是否適用於香港,獲當局回覆指在美國上市的公司才要「正式審查」。消息人士表示,在新規下,即使上市地在香港,所有公司均須接受網絡安全審查,但與會者從官員傳遞的訊息來看,感到赴港上市的程序「不會像美國上市繁瑣」,反映在實際處理上會有一定彈性及寬減。

目前中國企業到境外上市時,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VIE)架構,以減低監管當局的限制,早前彭博報道指,當局正在牽頭彌補該漏洞,新規定預計在一、兩個月後準備就緒。中證監及網信辦未有回覆有關報道。

兩周前低調赴美上市的滴滴出行,在本月初其應用程式遭網信辦勒令下架,並需接受網絡安全審查,掀起今輪監管風暴序幕(詳見另文),令大量中概股上市計畫煞停。報道指,香港的制度不像中國實施資本管制,故對市場持份者而言,香港是紐約市場的替代品。

事實上,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與港交所上市條件不盡相同,在有關盈利要求的條件上,港交所近月諮詢後大幅調升主板上市的盈利要求六成,公司需在過去3個財年純利不低於8000萬元;而納斯達克要求公司過去3年稅前盈利多於1100萬美元(約8525萬億元),兩者門檻相若。

對於收入、市值、現金流等要求,雖然納斯達克門檻較高,但該交易所同時設有一個上市條件是毋須任何收入或盈利要求,公司只需市值高於1.6億美元、總資產高於8000萬美元及股東資本達5500萬美元便可,大大降低上市難度,這方面港交所則不設有關測試。

另一方,在股權架構上港交所亦只提供「接軌服務」,即容許第二上市企業回流時維持在美上市的架構,惟第一上市條件仍較嚴格。例如去年港交所決定,僅接納第二上市公司的股東為「企業版同股不同權」架構,但否決作香港第一上市條件;而今年4月港交所諮詢文件中,建議大幅放寬第二上市來港條件,讓上市已有一定時間的公司,可保留不合本港規定的同股不同權架構在港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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