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撞法院保安判囚一月

2021-07-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經常於示威活動中揮舞英國旗及到法院旁聽社運案件、六十五歲的「王婆婆」王鳳瑤(見圖),於前年一月二十二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大堂安檢時,以右肩推撞一名女保安員胸部,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入獄一個月。

裁判官王證瑜指當日保安要求被告停下作安檢,惟被告突然衝向保安,肩撞其胸部,判斷她有意圖施襲,故裁定其罪成;王官認為案情嚴重,法庭必須保護法院職員,特別是前線執勤的保安員,故須被告即時監禁,被告聞判後即問「可唔可以加長啲,希望你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王官隨即表示「無得判終身監禁。」

王官裁決時提及被告當日兩次未能通過安檢,被保安截停,惟被告衝向保安,又以右肩大力推撞其胸部,令保安一度向後跌。王官指被告已被截停,有意向保安施襲,而非出於自衞,故裁定罪成。王官形容案情嚴重,法庭須保護法院工作職員,特別是前線執勤的保安員,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故判囚一個月。被告聞判後表示「多謝法官閣下」,又反問「可唔可以加長啲?」

被告求情時表示「我不求情,但求加刑。」又謂「希望你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王官隨即指「你呢個案件無得判終身監禁。」被告早前表明不自辯、不盤問證人及不求情作公民抗命,昨被問及職業時表示「職業係抗爭」。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四九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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