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被告現身元朗站「善良嘅人唔會揸棍」

2021-07-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七二一」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中,有二人承認暴動罪,五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昨聽取餘下三人求情。葉官質疑被告鄧英斌(見圖)「(有人)西鐵站搞事關佢條村咩事?」被告聲稱到元朗站旁觀了解情況,但手持木棍,「善良嘅人去車站睇吓,唔會揸棍保護自己」。葉官又指被告鄧懷琛曾用傘柄施襲,「佢都好勇武」,屬指揮角色,判刑會比一般參與者重。

大律師謝英權為鄧英斌求情指,被告擔任村長十年,另呈上區議員沈豪傑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葉官提及被告當晚曾手持木棍現身元朗站,謝解釋被告經過鳳悠街時遇見街坊,街坊向被告表示「車站有事發生,好似有人入元朗搞事。」被告欲到場了解,途中為自衞而執起木棍。葉官質疑「元朗好大㗎」,元朗站為交通樞紐,「西鐵站搞事關佢條村咩事?」被告如何憑一人之力保護整個元朗?葉官又問為何被告要執起棍,「有事就報警啦」,辯方回應「警察理唔理就唔知」,葉官隨即問「佢對警方無信心?」被告則指當時得知有街坊報警後警察未有前來。葉官續指香港為文明社會,被告若前往車站旁觀,「係好安全優良嘅地方」,事件有可能是「芝麻綠豆小事」,為何被告仍手持木棍?辯方解釋案發前後發生社運暴力事件,被告或需保護自己。葉官最後表示「善良嘅人去車站睇吓,唔會揸棍保護自己」,表明傾向不接受辯方說法。

此外,葉官提及鄧英斌持棍在月台上近距離目擊暴力事件,為何不勸阻施襲者?被告是否「我睇嘅啫,你鍾意打就打」,辯方解釋被告到場觀察得知沒有村民牽涉在內,因擔心安全而放下棍遠距離觀察。葉官質疑被告「又要驚又要睇」,心態矛盾,而被告身為長者在旁觀可達至「鼓勵作用」;被告又曾與一名男施襲者溝通。辯方解釋該男子只是在他面前「擘大口唞氣」而非溝通,葉官反問「唔識嘅人無啦啦行過嚟,喺佢面前唞氣?」

大律師馬子安為鄧懷琛求情時,葉官指被告涉及非法禁錮,禁止一名男子離開。辯方解釋被告當時以為有衝突,希望男子留下解釋。葉官認為若口頭爭執亦不應出手,屬加刑因素。被告曾用傘柄施襲,「佢都好勇武」。辯方指當時被告在地上執起傘柄擊退襲擊者。葉官問「點解當晚地下咁多棍執?D七(鄧英斌)又執到?周地都係棍」而片段顯示被告有指揮動作,而非旁觀者,判刑比一般參與者重。

大律師張錦熙為林啟明求情時指林知錯有悔意,並無任何藉口及解釋,希望可盡快服刑完畢陪伴子女。

八名被告為五十五歲運輸工人王志榮、四十九歲電工黃英傑、四十九歲商人林觀良、四十四歲商人林啟明、六十一歲商人鄧懷琛及五十八歲貨車司機吳偉南,六十一歲退休漢鄧英斌,四十歲機械技工蔡立基,原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六項控罪。其中林觀良及林啟明早前承認暴動罪,傷人罪獲不予起訴;王志榮被裁定罪脫。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八八八——二〇一九,七三四、十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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