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如何提升政府施政效率
2021-07-13 00:00特區政府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目的,是要加強主要官員對其負責範疇的承擔,確保政府能更好回應社會的需要,但問責制已推行近二十年,與市民的期望確實是有所落差,所以社會上有聲音要求政府就現時的制度進行檢討。不過,要提升施政效率,政府各政策局必須各司其職,而筆者卻認為由於現時各決策局分工不均,使決策局需要兼顧的範疇過於廣泛,政策推行滯後,而且缺乏宏觀的長遠計畫,往往只是頭痛醫頭,甚至顧此失彼,而運輸及房屋局就是其中一個被指工作量過重的決策局。
筆者有時候看見特區政府的施政與市民的期望出現落差,明明是惠民的好政策議案,但得出來的結果往往是事與願違,變成反對派攻擊的彈藥。歸根究柢是在推行政策前後,政府既對社會民情和對有關行業的運作等產生了誤解,也缺乏足夠經驗的公關團隊去制定不同狀況及社會反應的宣傳部署和應變策略,使到推動政策的解說工作事倍功半,以至好事變成壞事。
因此,在問責制下,招聘肯擔當的管治人才固然重要,但同時也必須確保相關官員在推動任何政府政策前,需先向相關人士或團體充分溝通以掌握民情,而在推出政策時,特別是當推出和審議涉及普羅大眾關注的議案期間,相關官員除要做足充分的解說工作準備外,還要不忘把公關工作辦好,並將宣傳做得淺白易明,使市民大眾更容易去明瞭政策的真正初心和目的,避免搞局者捏造似是而非的事件以製造社會紛爭,好讓利民的政策能夠順利推行。
李鎮強
自由黨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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