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求採新證被駁回

2021-07-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電信巨擘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長孟晚舟請求將她律師團隊從滙豐銀行取得的一批文件,列為美國引渡案證據,加拿大法官周五(九日)予以駁回。加拿大華為發表聲明表示,「我們尊重法院的裁定,但對此一結果感到遺憾」,並堅稱這些文件顯示滙豐知曉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往來,證明美國對此案的陳述「明顯不可靠」。

這些文件包括滙豐銀行和華為公司往來的電子郵件、內部報告、會議紀要和滙豐銀行內部客戶管理系統報告等。香港的法院於今年四月中旬頒令許可孟方從滙豐銀行獲取相關文件。

孟晚舟的辯護團隊認為,這些文件能夠表明美方向加方提供的《案件記錄》具有虛假性和誤導性,在諸多陳述上明顯不可靠。《案件記錄》是美方向加方提出引渡的依據。

二○一八年十二月,加拿大應美國司法部要求,在溫哥華機場拘捕轉機的孟晚舟。美國要求引渡孟晚舟的主要理由是指控她涉嫌「欺詐罪」,稱華為隱瞞香港子公司星通(Skycom)與伊朗的業務往來,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規定,欺詐滙豐銀行。但據稱內部文件顯示,滙豐至少兩名高級主管早已知悉華為與星通的關係,並且知道星通與伊朗有業務往來。

然而,審理此案的主審法官不同意列為證據,將在十天之內以書面形式發布此次判決的具體理由。孟晚舟預計於八月初出庭。她的引渡審訊將在八月底之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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