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海外網銀條款 滙豐改用字釋疑
2021-07-07 00:00(星島日報報道)早前滙豐因在修訂服務條款中,忽指如客戶身在香港境外,未必可用網上或流動理財服務,即惹人熱議,擔心在帳戶內資金會否遭凍結,該行隨後急急澄清。
該行現發出最新通知,將由8月23日起,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將推出修訂版本,大家所關注的服務使用條款,將更新為網上及流動理財由滙豐提供,並於香港受監管和獲准在香港進行銀行活動。客戶如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而客戶身處或居住的司法權區的法律或規例不准該行向閣下提供某些產品及服務,該行未必獲准在該司法權區向客戶提供該等產品及服務。
據了解,滙豐未能為身處香港境外客戶提供的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包括香港保險產品銷售,因按規定客戶必須在港才可投保。
該行原定在7月26日修訂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有關服務使用的修訂初版,原有「客戶如身在香港以外或並非該行客戶,切勿使用、下載或分發網上或流動理財」這句,現已刪除。
同時,「客戶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或下載網上或流動理財,該行未必獲准在客戶身處或居住的國家或地區向客戶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客戶亦不一定獲該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或規例所准許。」則作出了上述較清晰的修訂。
滙豐發言人回應稱,為了闡明原意,相關章節已作更新,又強調香港客戶可以如常於海外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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