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準備期預留彈性

2021-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建議修訂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畫的安排,建議在相關條例通過後再設有十八個月的「準備期」,讓市民及政府內部做各種準備,日後再決定生效日期,初期政府會向市民派免費膠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在電台節目表示,十八個月的「準備期」可以配合目前香港社會經濟情況,若屆時經濟仍然「麻麻」,需要預留彈性。

黃錦星說,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已經完成審議,下一步會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香港疫情目前相對緩和及受控,就業情況逐漸恢復,目前評估在十八個月後落實收費,可以配合香港情況。他稱,政府當局未來會與相關持分者商討細節,在社區增加回收配套,讓市民習慣及循序漸進地增加回收和源頭減廢,以減少須繳交的垃圾費。

就政府日前發表《香港清新空氣藍圖二〇三五》,終極目標是空氣質素全部符合世衛組織《空氣質素指引》。黃錦星承認,香港空氣質素以往較為一般,有時站在維港,亦會看不到對岸,經過多年努力才有所改善,《藍圖》的目標很進取但有難度,本港已制定法例,每五年一次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循序漸進收窄距離,向目標邁進。

黃錦星又稱,遠洋船是香港一大空氣污染源,政府會推動遠洋船使用液化天然氣及提高本地出售燃料的品質,又會推動渡輪的新能源試驗。至於陸路電動車方面,本港充電位不足,黃錦星認充電問題有需要解決,興建新樓時要做好相關的基建準備,當局已收到四百多屋苑申請安裝電動車充電設備,涉及十萬個車位,當局又會研究新措施以吸引更多車主改用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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