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鍾舒漫和陳潔玲早前合資防疫消毒噴霧生意,最後爆出金錢糾紛,鍾舒漫入稟向對方追討4萬多元,昨日雙方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並向審裁官提交補充證據和確立證人名單,案件排期於8月25及26日正式審訊。對於審裁官在庭上指二人在解約協議中,雙方同意可以以同等價值及未過期的貨品抵銷欠款,鍾舒漫在離開法庭時強調要錢不要貨,稱之前曾答應以貨抵債,但對方突然追加不合理條約,故堅持興訟取回金錢,至於可擔心因此被指違約?鍾舒漫稱自己的焦點是擺在第一批貨,而該批貨的確已經過期,之後就等法庭判決再作下一步決定。
陳潔玲則表示自己角色被動,指人生中總會遇到不講道理的流氓無賴,她會以平常心對待,認為事件只是一場鬧劇。
案件編號:SCTC03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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