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選委角色關鍵 務必高效履職
2021-06-14 00:00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日前已在立法會通過,將在接下來的選舉中落實。新選制下,所有選委和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將會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各功能組別。這既是香港選舉制度的一大特點,也凸顯出界別代表在管治架構內的重要作用。令界別代表準確認知自身在管治架構內的角色定位及職責,確保始終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而高效履職,應該作為落實新選制的重點之一。
選委會由各界別人士組成,有助各界可以地位平等,均衡、公平地表達意見,從而建立更廣泛的代表性。對於立法會,分區直選議席可以令市民直接參與,設置功能組別議席可以吸納社會精英、專業人士,也能平衡地區直選中存在的議席易向政黨集中,易受「民粹化」影響等問題;而由選委會產生的議席可以更好地代表香港整體利益。可見新選制體現了廣泛的代表性和均衡參與,並且更具有香港特色。同時,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遵循的原則,也要求新選制能夠提高政府治理效能,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這說明選委和功能組別議員履職時始終要以服務香港整體利益為重,而非從界別自身利益出發。
然而長時間以來,有關定位與職責一致未有明確的定義,導致過往不少界別代表的政策立場,往往以維護狹窄的界別利益,甚至政治取態為先,未能有效履行其憲制職責。
選委會未來不僅選出行政長官,還將產生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及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職責不但更「多」而且更「新」,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以及達至改善施政、提升管治效能的目標至關重要。同時,不論是香港長遠發展,還是解決累積已久的房屋、民生、經濟等一系列深層次問題,也需要立法會高效議政。而達到這些目標,更要求選委和議員在履職時始終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先。不過,未來不少選委和議員將是初次進入管治架構,過往從政經驗並不豐富;一些新納入的團體選民和提名團體,日常工作內容與政治交集也不大。因此有必要多方面努力,促進選委和議員對自身的職責及如何履職有足夠準確的理解。
有鑒於此,接下來首先要對界別代表在管治架構中的定位和基本職責、義務作出清晰的定義,並在制度層面確立下來,形成統一的工作原則和指引。然後在有關候選人提名時及正式宣誓上任之前,確保已經清晰知曉有關內容。
第二,對選委和議員,要定期開展履職培訓,明確認識履職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職責,增強履職的責任和擔當,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將香港整體利益擺在第一。培訓重點應包括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制度的特點與目標,及中央對港澳政策等內容。具體培訓形式應著重課堂集中學習,也可與研討交流、訪問調研等相互結合。
成為選委和議員不僅僅是榮譽,更意味着要承擔艱巨的責任。要落實「愛國者治港」,選委和議員的履職水平有必要不斷增強和提升。
思路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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