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反對受理匿名投訴 教局批持雙重標準

2021-05-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日前要求全港學校,調查涉及教師專業失德投訴個案,須限於一個月內完成,同時不應讓涉事教師知悉是否被匿名投訴。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強烈反對,質疑受理匿名投訴是降低投訴門檻與誣告成本,形同鼓勵濫告;又指當局設調查時限是強人所難,敦促收回相關文件。教育局撰文反駁,不點名批評教協「罔顧專業、偏袒護短」,對匿名投訴持雙重標準,反問不限時如何體現「急事急辦」。

教協昨舉行記者會,強烈反對當局日前推出「調查注意事項一覽表」要求受理匿名投訴,認為對教師不公。副會長葉建源指當局將投訴門檻調低,更將誣告成本下降,鼓勵濫告,「一個人每日動輒投訴十多、二十次」,而教師亦不會獲告知是否被匿名投訴,「處於被動狀態,增添不必要壓力。」他強調申訴專員公署、律師會、社工註冊局等機構,均不接受匿名投訴,質疑當局反其道而行。

新安排下,當局要求學校一個月內盡速完成調查,教協會長馮偉華指,以往《學校處理投訴指引》容許學校有兩個月時間調查,另設兩個月處理上訴後的調查,批評當局「無理地縮短調查時間」。他指教協以往協助的教師投訴個案,平均需時四至五個月調查,更指當局曾需時近一年,形容是「待人以嚴,律己以寬」;敦促當局收回指引,重新諮詢業界,並建議盡快成立專業議會,規管教師操守。

教育局昨在網上專欄「政策正面睇」撰文反駁,不點名批評教協「罔顧專業、偏袒護短」,極度遺憾;強調「調查注意事項一覽表」旨在協助學校迅速回應意見或投訴,又批評有教師工會以往隱藏教師投訴人身分,要求當局跟進個案,批評現時要求不受理匿名投訴是「雙重標準」,又反問若不在一個月內處理投訴,如何體現「急事急辦」,重申如有極其複雜的投訴個案,校方可提出延長調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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