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查冊安排或發新指引
2021-03-31 00:00(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擬進一步收緊公眾查冊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日前與公司註冊處,就公司查冊提出新建議,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以及董事及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
地監局過去要求代理在銷售住宅物業時,即向客戶提供七項重要物業資料,包括物業擁有權、物業地址、實用面積、落成年份、用途限制等,也要提供政府租契尚餘的年期及續期權利,以及有效的產權負擔及附有之租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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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擬進一步收緊公眾查冊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日前與公司註冊處,就公司查冊提出新建議,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以及董事及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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