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對澳洲葡萄酒徵反傾銷稅

2021-03-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繼向澳洲入口葡萄酒(紅酒)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後,中國商務部昨日宣布,認定澳洲葡萄酒向中國傾銷,自三月二十八日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稅率最高至百分之二百一十八點四。

商務部昨日在官網公布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和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不過,為了避免雙重徵稅,中國商務部決定不徵收反補貼稅。

中澳兩國關係緊張的背景下,中國去年八月啟動對原產澳洲進口葡萄酒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去年十一月商務部發布初裁公告,初步認定存在傾銷,對澳洲入口葡萄酒實施保證金措施,比率高達百分之一百零七點一至二百一十二點一。

另據中國海關總署的數據,來自澳洲兩家酒商的超過二萬三千公斤葡萄酒今年一月未准入境中國。其中,澳洲富邑(Treasury Wine)生產的兩批奔富(Penfolds)葡萄酒無法通過深圳口岸入境中國,理由是「標籤不及格」。由百吉布魯克加(Badger's Brook Winery)生產的七批葡萄酒也以相同原因,在重慶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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