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強姦犯「願否娶受害人」 印法官惹狠批

2021-03-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鮑德審理強姦案時,問被控強姦的男子是否願意娶受害人,若願意便無事結案,法官還「可以幫忙」,不娶才要坐牢。其駭人聽聞的言論引發公憤,超過五千人包括女權和人權活動家聯署,要求他立即辭職。

聯署人包括女權活動家、人權活動家和關注女性權益的普通市民,他們在公開信中表達憤怒,要求鮑德收回言論並道歉。鮑德被指在審理案件時,問了兩個「駭人聽聞」的問題,包括問一名二十三歲、被控強姦的男子:「你願意娶她(受害人)嗎?要是你願意,我們可以幫你。否則,你將失業並要坐牢。」

案件發生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間,受害女生未成年,只有十六歲,是這名男子的遠房親戚。根據投訴信,被告跟蹤、捆綁、堵住未成年受害人的嘴巴,反覆強姦她,還威脅要淋汽油燒她、向她潑酸,並殺死她的兄弟,直到女受害人企圖自殺,這宗強姦案才曝光。女生的家人表示,被告母親承諾女生成年,就會讓兩人結婚,所以同意不報警。但結果被告娶了其他人,受害人便報警。

被告是西部馬哈拉施特拉邦一名政府僱員,他表示若被捕將失去工作後,獲下級法院准予保釋,但孟買高等法院取消其保釋。他隨後向最高法院求助,周一獲鮑德准予四星期免遭逮捕的保護。公開信批評鮑德向強姦犯發出婚姻即「強姦許可證」的訊息,只要結婚便可將強姦行為非刑事化甚至合法化。「透過建議這名強姦犯迎娶受害人,你,印度首席大法官,等於判她終身被驅使她自殺的折磨者強姦。」

鮑德同一天審理另一宗強姦案時,也問了一個具爭議性的問題:「已婚夫婦之間的性行為能視為強姦嗎?」這宗案件由男方入稟,他被同居兩年的女性指控強姦,女方表示不同意婚前性行為,而男方以欺詐手段騙取她的同意。女方指他們二○一四年在一個寺廟成婚,之後她同意性行為,但男方否認娶她,稱性行為是你情我願。她在男方另娶後告其強姦。

公開信批評,鮑德說出那句話,「不僅將丈夫任何形式的性暴力、肉體暴力和精神暴力合理化,還把印度婦女多年來在婚姻中不受法律保障下遭受的虐待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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