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殼企上市 集資供未來收購

2021-03-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自去年起,陸續有不少公司透過「SPAC」進行上市。所謂的「SPAC」,即是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又稱空白支票公司,是美國資本市場中一種獨有的上市形式,通常由基金、富豪等著名投資人出資成立一家沒有業務的空殼公司,再於紐交所或納斯達克(Nasdaq)集資,包括發行普通股以及認股期權組合予市場投資者。

籌集的資金將會存入指定的信託或託管賬戶中,用於未來收購具有潛力,但並未上市的企業,期間產生的利息收入將會成為公司的營運資金。一般而言,SPAC需要在兩年時間內,完成初始業務的併購交易,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收購,公司可以向相關交易所申請延期,或將原本集資所得的資金歸給投資者。

不過,在SPAC的集資中,投資者並不會明確知道公司未來會收購甚麼公司,招股書中可能會列明針對收購的特定行業或業務,但公司並沒有義務,一定在已確定的行業中尋找收購機會。

根據安永報告指,2020年透過SPAC方式在美上市的公司達248間,對比2019年上升313%,而集資規模則同比上升491%至809億美元(折合約631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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