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參與陸科研 台教授罰款30萬

2021-02-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教育部昨天通報,台灣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李篤中(見圖),未經許可主持大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研究計畫,經查證屬實,認定違反兩岸條例,對其罰款新台幣三十萬元(約八萬三千港元)。

李篤中去年被指控名列二〇〇六年大陸「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千人計畫」,還曾主持四項大陸的研究計畫,總金額逾新台幣一千萬元(約二百八十萬港元)。李篤中因此退出台灣科技大學校長遴選,教育部接獲檢舉後也立案調查。

台教育部昨天表示,經查,李篤中自二〇〇九年起,以大陸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名義,申請大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三項研究計畫,上述計畫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李篤中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依例處三十萬元新台幣罰款。

台教育部重申,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台灣公立大學教師不得應聘赴大陸任教;未經許可,不得赴大陸參與學術交流及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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