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前助理稱好奇進入警隊內聯網
2021-02-18 00:00
控方指,案發前年六月十二日,Telegram上有成員教網民使用家用電腦登入警隊內聯網,又上載了一些警員的個人和登入資料。二十六歲被告梁柏穎(見圖)是群組成員之一,他閱讀貼文後便嘗試登入警隊內聯網,結果成功,被告再點擊「更多詳情」內「電話簿」一欄,不過就被網站自動登出。後來警方發現伺服器有不尋常登入紀錄,追查IP地址後,翌日上門拘捕被告。雖然內聯網內有大量公眾不能閱覽的限閱資料,但數碼法理鑑證專家證人警員鍾浩揚表示,被告使用內聯網期間,沒有進行過搜尋動作,亦無改變網站運作。
被告昨自辯表示,當天見到有人表示可以在家用電腦登入警察內聯網,而且帳號名稱及密碼十分簡單,帳號名稱只是字母R加警員編號,密碼以「AAA111」或「BBB222」的格式排列,覺得十分可疑,認為有機會是假網站,好奇之下便嘗試進入。不過點擊到「電話簿」時就被自動登出,之後再試用其他帳號也不能再次登入。被告否認自己點擊「電話簿」是為了「起底」,因內聯網提供的資料有限,登入的短短兩分鐘並沒有獲益,也沒有不法企圖,只為滿足好奇心。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一七一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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