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副市長陳剛 涉貪1.3億判囚15年

2021-02-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北京前副市長、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陳剛受賄案昨日在南京宣判。法院指陳剛非法收受財物近一點二九億(人民幣,下同),但歸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因此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件昨天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經審理查明:二○○二年至二○一八年,陳剛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協書記處書記等職權,為相關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項目審批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近一點二九億元。

現年五十五歲的陳剛曾被視為「政治新星」,年僅四十歲就當上北京市副市長,且是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惟二○一七年突然被貶。《財新網》曾報道指,陳剛在國家安全部前副部長馬建協調下,幫助外逃富商郭文貴貸款、處理違建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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