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擬提高上市門檻 業界憂慮「影響生計」
2021-02-01 00:00
繼2018年港交所將主板上市公司最低市值要求提升至5億元後,去年11月交易所再發諮詢文件「加辣」,要求提高最低上市盈利要求,加幅為1.5倍至2倍。根據諮詢文件顯示,若調高主板上市盈利門檻,根據2016年至2019年間745項上市申請中,料上市申請約會減少62%。
該諮詢文件一出,旋即惹來業界爭議,尤其是協助中小型公司上市的保薦人、包銷商、律師,甚至是財經公關等一系列專業人士,他們在諮詢期內反對聲音不斷,斥責措施自相矛盾,交易所「要大唔要細」為業界生計帶來威脅,打擊中小型企業上市信心。
有上市保薦人向本報表示,港交所的新規自相矛盾,既能容許無盈利的生科股上市集資,亦要一視同仁取消對其他企業的限制。若新規落實,中小型企業來港上市數量減少,將加劇保薦人之間的競爭,令生意嚴重受損。長此下去,這類企業將流向內地科創板、美國等市場,弱化港交所的競爭力。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偉認為,疫情之下經濟轉差,失業率高企,提升主板上市盈利要求不合時宜。另外,新規對市值不大的本土初創企業打擊最大,亦重創了一至兩年內有意來港上市客戶的信心,坦言現時中小型公司上市詢問的積極性有所降低。
孫志偉續指,受影響的本土企業,考慮到海外上市認識度及估值低,多數選擇煞停上市計畫,以觀望為主。同時GEM板萎縮嚴重、交投低以及形象差的問題,致使這些企業除非是焗住一定要上市,都不會輕易選擇GEM板。
然而,市場人士指,有關措施對大型投行影響不大,港交所在他們的支持下,提升主板上市門檻將大機會成行。惟在推行時,交易所應權衡中小型企業的需求,溫和地微調至0.5倍,即最近1個財年盈利要求增至3000萬元,前2個財年合計增至4500萬元。
另孫志偉又建議,由於主板及GEM板上市成本區別不大,可謂是疊牀架屋,交易所可考慮將兩者合併。同時,在上市規則內為中小型企業加入特別章節規管,如同18A章未盈利的生科公司、21章投資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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