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申變保釋條件 被加國最高法院駁回

2021-01-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兩年前因美國的指控金融欺詐而遭加拿大拘留困在加拿大至今,她近日向法院聲請放寬保釋條件,但前日遭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駁回。

法新社報道,孟晚舟兩年前在加拿大遭扣留後,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裁定,她必須受到由法院下令的保安人員監視,並佩戴電子監察設備,才能保釋在家。

卑詩省法院認為,當初有關這些保釋條件已是最低限度的必要性,以確保孟晚舟出庭與避免她逃離司法訴究。「考量到孟晚舟既非加拿大居民也非公民,手上掌握大量資源,且正被控重罪;她若經定罪可能得在美國坐牢……這些(保釋)條件是必要的。」

法院稱,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兩年多以來,與保釋相關的情況並無變化,因而法官並不認為有必要變更保釋條件。

一月中旬,控辯雙方曾就是否放寬孟晚舟的保釋限制條件在法庭展開辯論。孟的辯護律師認為,孟出入必須和多名保安公司職員在一起,令她面臨染上新冠肺炎的風險,但法庭則認為保安人員均有佩戴口罩,孟晚因此染疫的可能性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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