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賴小民被執行死刑 2021-01-30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經最高法院核准,昨日上午,涉貪污受賄近十八億元人民幣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在天津被執行死刑。他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被執行死刑的第一名貪官。賴小民於本月五日由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賴小民隨即提出上訴,本月二十一日被天津市高級法院駁回。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前重慶市長調掌安徽政協 下一篇 台美官員下周視晤 勢招大陸強烈反應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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