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辱警投訴成立 通訊局向港台強烈勸喻

2021-01-29 00:00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頭條新聞》內容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頭條新聞》內容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

(星島日報報道)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曾經就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驚訊」內容辱警,局方昨日再裁定另外三集《頭條新聞》內容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為廢物,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投訴成立,指港台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認為審議結果十分合理,他又指,為避免事件歷史重演,港台管理層要加強員工培訓,灌輸恪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的精神。

香港電台去年二月、三月及四月播放的三集《頭條新聞》,內容是由藝人王喜主持的「驚方訊息」。通訊局其後接獲四十四宗投訴,指節目涉及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局方本月審議後認為投訴成立。通訊局認為該環節開始時,主持裝扮成警務人員並從大型垃圾桶冒出,環節完結時返回垃圾桶。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是惡意描繪,以侮辱警務人員和傳達偏見,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

另外,港台去年三月播出的另一集節目,在播放一名警務人員在區議會發言片段時,畫面加上「FAKE NEWS/謊言」標題,令人覺得警員說謊和製造假新聞,導致聲譽受損,但節目沒有提供讓事件方適當回應的機會,投訴亦成立。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認為審議結果十分合理,促請港台管理層必須優化現時的監管機制,加強監管確保節目製作的編輯過程和內容能符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他又指,為避免事件歷史重演,港台管理層要加強員工培訓,灌輸恪守《香港電台約章》和《電視節目守則》的精神。

港台近年屢次捲入政治風波,其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上周被港台管方第二次延長試用期,管方終止其原有合約並另開一張一百二十天的臨時合約,她最遲要在昨日回覆是否接受。數十名港台員工昨日就事件發起快閃行動聲援利君雅,他們戴上印有利君雅卡通頭像的面具,手持標語在廣播大廈門口和停車場一帶默站。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在行動後表示,調查小組出現濫權情況,處長有能力和責任糾正下屬,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被牽着鼻子走。

同日,建制團體「珍惜群組」三名成員到港台廣播大廈外抗議,批評港台在佐敦「受限區域」有關罐頭的報道。群組成員指,港台不但沒有就事件道歉和解僱失德記者,更反指被抹黑;又質疑港台沒有做好官媒本分,發放政府施政的正面訊息,反而加入造謠行列,是「食政府罐頭面反罐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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