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論政經】智慧城市關鍵在開放數據

2021-01-26 00:00

隨着城市人口愈來愈密集,實踐智慧城市概念,成為推動城市更高效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式。政府早前公布了《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提出逾一百三十項智慧城市措施,不少都涉及政府的主動建設,例如是開發交通數據分析系統、研究使用遙距醫療等。然而,發展智慧城市單靠政府之力並不足夠,必須借助市場力量,爭取更多商界和民間的合作。

所謂智慧城市,是利用各種創新科技和大數據,解決城市遇到的問題,提升市民生活質素。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布的二〇二〇年度「全球智慧城市指數」,位列第一的是新加坡,香港雖然較前一年上升五位,但在一百零九個城市中僅列三十二,大有提升的空間。

智慧城市的發展取決於數據能否互通,把公營機構、商界業者和市民串連起來,構思具創意的方案,將數據轉化成解決生活問題的服務。近年香港最成功的例子,可算是二〇一八年九月推出的「轉數快」。該系統由金融管理局建立,得到銀行、電子支付工具營運商和不同行業商戶的支持和參與,覆蓋不同銀行的系統,讓市民可以進行跨行即時資金轉帳和付款,省時便捷。截至去年十二月底,系統登記用戶已達六百九十萬戶,該月平均每天處理約五十點四萬宗即時交易,較系統全面推出後首個月上升十倍,涉及金額達五十一億港元。

香港未來應朝着加強公私營機構合作的方向,促進智慧城市發展,而推動數據共享是當中重要的一環。事實上,開放數據是《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提到的措施之一。政府在增加公開數據量的同時,亦應優化數據的質素,令機構能更方便使用數據。另外,數據有用自然有價,政府雖然可以免費開放數據予公眾,但難以要求公私營機構無償提供商業數據,政府可考慮向機構提供分享數據的誘因。

另一方面,開放數據引發對個人私隱的憂慮,可能會窒礙智慧城市發展。舉個例子,海外多個城市在九十年代後期相繼推行自動化道路收費,作為智慧管理交通擠塞的工具,但香港政府其實早於八十年代已提出試行電子道路收費計畫,四十年來幾度研究諮詢都未能成事,市民擔心私隱受侵犯是其中一大阻力。政府宜進一步加強解說,引導大眾正面認識相關操作,同時通過立法,保障和規範數據開放者、使用者和市民的責任及權益。

要在智慧城市發展道路上,達到與國際都會匹配的地位,需要政府、商界和市民協力,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藍圖。再將目光放遠一點,在大灣區打造世界級城市群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戰略定位下,發展智慧城市是大勢所趨,香港若能盡早奠定智慧城市的優勢,將有助在大灣區擔當重要角色。

李民斌

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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