燜燒壺保溫效能勝保溫壺

2021-0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新冠疫情下,不少市民均盡量減少外出用膳,燜燒壺和保溫飯壺便大派用場。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公布十五款燜燒壺和保溫飯壺的測試結果,發現燜燒壺保溫效能較保溫飯壺為佳,又提醒消費者燜燒壺沒有加熱功能,應將食物煮熟後,才放入壺內。

消委會的測試中,分別測試了八款燜燒壺及七款保溫飯壺,在六小時、八小時及十二小時後的保溫效果,十五款樣本的價錢由一百六十九元至四百六十八元不等。

結果發現,注入燜燒壺的熱水,在貯存於六小時後,溫度全部高於攝氏六十二度,符合歐洲對該等容量標準,而八小時後亦只有一款低於攝氏六十二度。反而,保溫飯壺內的熱水,於六小時後只有一款的下層高於攝氏六十度,八小時後更全部低於攝氏六十度。而七款燜燒壺樣本中,有五款獲得四星總評,其中以「鷹牌」較便宜,僅售一百九十元。而二層和三層保溫飯壺中,則以「小牛角」和「象印」的表現較佳,同獲三星總評。

消委會建議,市民如欲提高保溫效能,可先注入沸水預熱再倒掉,隨後放入熱食或熱湯水,並最好於貯存的六小時內用膳。若分量多不能一次吃完,亦應棄置及即時清洗飯壺,以免食物殘餘變壞及發臭。消委會亦引述食物安全中心的意見,強調燜燒壺與保溫飯壺均沒有加熱功能,提醒市民使用保溫容器貯存食物前,應先把食物徹底煮熟。

另外,消委會亦注意到,十五個樣本中,只有燜燒壺樣本「鷹牌」量得的容量較聲稱的大,其餘樣本量得的容量均少於聲稱。燜燒壺樣本,較聲稱容量少百分之二點五到一成不等;保溫飯壺量得的容量則少百分之十五點六至超過三成不等,容量相差幅度比燜燒壺樣本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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