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改名中喬體育

2021-01-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美國著名籃球明星米高·佐敦(內地譯「邁克爾·喬丹」)經歷超過八年訴訟,上個月終於告贏福建的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的法院判定後者不能再使用「喬丹」作為商號名稱及商標。內地媒體發現,「喬丹體育」的註冊名稱周二完成變更,改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澎湃新聞網引工商部門資料表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前天發生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上海第二中級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停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和涉及「喬丹」的商標。且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佐敦精神損害撫慰金及訴訟費用共三十五萬元人民幣。法院判決次日,喬丹體育曾發表聲明,指判決「不會影響我公司對中文『喬丹』商標的合法使用權利。」「喬丹體育仍將一如既往的做好『喬丹』品牌產品。」

喬丹體育前身是一九八四年成立的福建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二〇〇〇年,該廠更名為喬丹體育。自二〇一二年以來,佐敦和其授權的美國體育用品品牌NIKE就以侵害商標權和姓名權,在中國對喬丹體育展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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