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刑毀優品360囚八月

2021-01-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網民於前年十月十三日在各區發起示威,其間七人涉在葵涌破壞「優品360」被捕。當中五十四歲無業男及十八歲男學生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刑事毁壞罪。羅德泉主任裁判官直斥被告的行為無法無天,形容只有黑社會或流氓才會做,被告罪行令店員及途人、甚至在家看新聞的市民都感到擔心及不安,乃判無業男入獄八個月。同案男學生則還柙索取一系列報告始判刑。

羅官判刑時指,本案明顯有組織,絕非單一事件,而是一連串因政見不同而發生在不同日期、地點的破壞行動。而被告鄒昇華作為成年人,卻因響應網上號召犯案。鄒雖非事件的發起人,但他作為參與者的罪責也不輕,因若非有人響應,號召亦不會成功,因此監禁是合適的刑罰,乃判鄒即時監禁八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鄒自上年八月起因疫情失業,綜援申請剛在上星期獲批,他現與母親同住,其母親早年因中風而半邊身體失去活動能力,日常生活須由鄒照顧。辯方另指鄒是在當日見到號召才行動,並非預謀,在犯案時亦沒有使用特別的器具。鄒如今亦後悔不已,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絕不再犯。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林天樂,犯案時年僅十六歲。辯方求情時指,林在事件中參與程度不高,只是徒手犯案,被捕時亦沒有不合作。羅官終將林案件押後至下月二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新中心、勞教所及青少年罪犯評核報告,期間林須交由懲教所看管。

同案另外五名被告均為學生,分別為十八歲黃斯曼、十七歲陳佩瑩、十七歲曾梓嫣、十五歲女生及十四歲男生,同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三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五樓損壞「優品360」店鋪內財產。五人昨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二月十七日再訊。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三一八八——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