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頒新法 反制外國封殺
2021-01-10 00:00
根據規定,受外國法律限制「從事正常經濟、貿易及相關活動」的中國公民或組織,可在三十天內向中國商務部報告。商務部將評估案件是否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中國主權和國家安全及發展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可能產生的影響。若確認存在不當域外適用的情形,國務院可以發布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禁令。若公民或其他組織因不遵守外國法律而遭受重大損失時,有關政府部門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中國政府可能還會對相關國家制定必要的應對措施。
過去兩年,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封殺多家中國企業,包括限制電訊製造商華為取得關鍵晶片,也試圖逼使社交媒體巨頭字節跳動出售應用程序TikTok的美國業務。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余稱,《辦法》的出台,表明了中國政府反對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的嚴正立場,提供了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救濟渠道。歐盟、加拿大、墨西哥及阿根廷等也先後制定了類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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