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上庭 否認拒提供血液樣本
2020-12-12 00:00
楊明續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出戰,女友莊思明全程陪伴左右。經控辯雙方磋商後,審訊決定以英語進行,控方屆時會傳召四名證人作供,並呈上兩段合共約四十秒的閉路電視片段,預計審期一天。清洪大狀昨在庭上表示,交通意外發生後,第一時間到場的證人在楊明身上嗅不到酒氣。
39歲被告楊明(原名林明樂),被控於本年8月7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西行不小心駕駛私家車,而當時該車輛的窗門曾被增補,以減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以及於翌日在瑪麗醫院急症室內,雖有合理辯解沒有提供樣本作檢查呼氣測試,但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向警長47357的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三六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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