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貪污改判刑十年 2020-12-09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與他人貪污課題科研經費三千七百五十六萬餘人民幣,年初被判刑十二年。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天稱李寧自願認罪認罰,提交了悔罪書,二審改判十年。李寧早在二〇一四年已被批捕,長達五年後才開庭審理,引發爭議,十多名院士曾經上書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要求關注。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舒慶調任上海公安局長 下一篇 飛行員避民居跳傘立功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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