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狗威脅「斬件」 勒索男囚16月

2020-12-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今年情人節深井豪景花園懷疑有人將三十隻貓兔雀鳥掟落街,當中一半墮斃。兩男先後自首,但律政司最終決定不起訴任何人而結案。其中一隻生還的寵物貓事後獲熱心女市民領養,她為了替案中動物討回公道,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放生」疑犯辜負公眾期望,違反《基本法》下的檢控守則,要求法庭推翻律政司放棄起訴的決定。 至於今年九月一無業漢要脅狗主交出四萬港元贖金,否則將貴婦狗「斬件」。裁判官批評他行為可恥,比起一般勒索財物的案件更為嚴重,判處他即入獄囚十六個月。

承認勒索貴婦狗狗主的二十四歲被告劉子杰,於今年九月八日聯絡被擄走貴婦狗的狗主,要脅對方交出四萬港元贖金。施祖堯裁判官指斥,被告利用受害人對竉物的愛心犯案,行為可恥。

另本年九月領養豪景花園倖存貓隻的熱心市民彭樂詩(音譯),為了替她的寵物貓和其他亡魂討回公道,向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提出司法覆核。根據申請書指,本年二月十四日深井發生懷疑虐畜事件後,兩名疑犯先後在案發周內向警方自首,並遭警方以殘酷虐待動物罪拘捕。

直至九月二日律政司因為證據不足以支持定罪,決定不起訴兩男。刑事檢控科決定不起訴時,已超出虐畜條例六個月的刑事檢控期限。律政司的決定不但違反市民的合理期望,更加導致申請人無法透過法律行動追究。

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 二三四六及西九刑事 三〇八九—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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