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售附屬公司股權減債

2020-11-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保利協鑫能源(3800)昨公布,以現金款項淨額9.85億元(人民幣,下同),出售分別於碭山協鑫、阜南協鑫、合肥鑫仁及天長協鑫的90%股權,以及太湖鑫能的50%股權予徐州國投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協鑫新能源(451)將以交易所得現金,用作償還債務之用。

交易完成後,保利協鑫擁碭山協鑫、阜南協鑫、合肥鑫仁及天長協鑫10%股權,及太湖鑫能50%股權,上述公司均不再為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附屬公司,且該等目標公司的溢利及虧損以及資產及負債將不再併入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

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負債將下降約9.5億元。按協鑫新能源集團截至今年6月底止之未經審計財務報表計算,協鑫新能源之資產負債率將降低約0.7%,以降低財務風險。

是次交易視為該集團「轉型升級」發展目標的一環,保利協鑫擬加大與國內中央管理企業及地方國有企業的戰略合作,實現輕資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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