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國安涵蓋範疇 擬自然連繫不同科目

2020-11-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於六月刊憲生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指,當局將更新課程,把國家安全教育納入現時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框架內,並首度證實不同科目亦正檢視與考慮,將涉及國家安全不同範疇內容「自然連繫」至課程內。

楊潤雄回覆民建聯議員張國鈞書面質詢指,當局將於今學年提供課程文件或指引,在中小學階段通過各科及課堂內外的學習活動,全方位推展國家安全教育,小學階段着重培養學生建立國家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中學方面,初中階段闡明個人與國家關係,高中則重點理解人民福祉與國家關係等,掌握國家安全所涉的不同範疇。

他證實不同科目亦正檢視和考慮,將涉及國家安全不同範疇內容,自然連繫至課程內,強調國家安全教育並非只限於《港區國安法》條文內容,更應涵蓋國家安全的重要理念,其範疇不限於戰爭與衝突、主權與領土的角力,亦包括生態安全、金融安全、科技安全、資訊安全等,「都是國家安全體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報日前報道,教育局下周一以「國家安全與我們日常生活」為題舉辦教師研討會,是國安立法後首次教師培訓,並把「總體國家安全觀」列為內容,涵蓋十二項國安範疇及四項「新型領域安全」。

因應《港區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楊潤雄指,學校須順應把國家安全教育,納入現時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框架內。另外,所有在今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加入政府,包括屬教育職系的公務員,均須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他稱政府正研究宣誓安排是否適用於資助學校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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