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潘母會面告吹 警指現無法律框架移交證據

2020-10-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早前提出昨早與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會面,但潘母昨透過中間人表示,仍未收到警方回應自己的要求,因此昨日的會面被警方不理不睬告吹。台灣的陸委會稱沒有評論,但再次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警方回應指,唯有台灣方面容許陳同佳入境才能有所進展,而司法協助不適用於台灣,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研究及安排陳同佳赴台行程。

潘母早前透過中間人表示,警方相約她昨早會面交還證物,她認為證物可能與殺人案有關,暫時不會取回,同時希望警方回應其要求,包括是否與台方協商解決疑犯陳同佳往台灣投案的事宜、見她的警員是否就與台方協商「話得事」。

她昨日再透過中間人指,由於昨早十時前警方未有回覆,會面告吹,而警方昨午約一時半曾兩度致電,她則回覆稱身體抱恙,要求警方經傳媒回覆會面要求,又指若警方再安排會面,她要確定警方有誠意好好與台方商討案件。

消息指,警方一直與潘曉穎爸爸、媽媽直接聯絡,前晚接到潘爸爸來電,指潘媽媽因身體不適要押後會面。

警方表示,若家屬希望將港方聯絡警員的資料交給台灣警方,警方樂意提供,又強調事態發展至今,唯有台灣方面容許陳同佳入境才能有所進展,如果陳同佳獲台灣原則上批准入境,香港與台灣即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研究和安排其赴台行程。

警方又指,現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目前沒有法律框架進行證據移交,警方一切行動和提供的協助必須按香港法律進行。警方表示,一直透過警務合作機制與台灣警務單位處理案件,警方有專責人員負責,日常與台方保持聯繫。

台灣警方如提出要求,香港警方必定作適當處理。另警方已聯絡死者家屬以將相關證物交還,並會繼續與死者家屬直接聯絡和提供適切可行的協助,惟不評論會面安排細節。

台灣的陸委會指,對事件沒有評論,但再次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體現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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