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男扯國旗區旗丟落河被拘

2020-10-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男子昨凌晨在元朗街頭扯下懸掛路旁的國旗及區旗,繼而擲落附近河道,適有警員巡經發現,截停調查在其身上起出一面區旗,以三宗罪將他拘捕帶署,正了解疑人犯案動機。

被捕疑犯三十七歲,昨凌晨一時許,他經過元朗安寧路近河道路邊,發現路旁懸掛一列慶祝國慶的國旗及區旗,有人順手扯下部分國旗及區旗,繼而丟棄路上及擲入河道。

此際,適有一隊元朗警區特遣隊人員進行反罪惡巡邏,發現該男子形迹可疑,截查時揭發他盜走一面區旗,且之前破壞國旗和區旗,並隨處丟棄,於是將他拘捕。他涉嫌刑事毀壞、侮辱國旗及盜竊,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侮辱國旗乃刑事罪行。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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