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拼」冒「樂高」主犯判囚六年
2020-09-03 00:00
據新華社報道,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九年,李某某指使多人,購買新款樂高系列玩具,通過拆解研究、設立玩具生產廠等,專門樂高玩具。「樂拼」仿製了樂高的「Great Wall of China」、「DISNEY PRINCESS」等四十七個系列六百逾款產品。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案涉案人數眾多、犯罪時間跨度大、侵權款式多樣,犯罪數額達到三點三億餘元,案件涉及的絕大部分仿冒玩具已經流入市場,不僅侵犯了知識產權,給權利人的商譽和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遂作出上述判決。
這並不是「樂拼」第一次被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曾裁定,樂拼侵權樂高,需要向樂高賠償一千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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