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為防疫押後選舉實屬明智之舉

2020-08-11 00:00

特首林鄭月娥在七月三十一日正式宣布,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定於九月六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其後又表明有關決定主要考慮市民健康,當中並無任何政治考慮,更無關選舉輸贏問題。由於有關安排將令現屆立法會延長一年任期,與《基本法》69條列明每屆立法會任期為四年的規定有衝突,就此特區政府已向中央提交緊急報告,等待人大常委會稍後作決定。對於這個消息,筆者認為特區政府的做法明智且適切,而國際間在過去也存在大量同類案例,為防疫押後選舉似乎已成為合理的常態。再者,觀乎社會上也普遍認同及支持押後選舉的決定。

事實上,目前的情形的確不適宜進行選舉。本來沉靜一時的新冠肺炎再出現社區爆發,慈雲山、黃大仙、將軍澳出現多宗病例,更出現多個感染群組,本地確診個案在過去一周幾乎每日過百。目前本港疫情第三波爆發會否一發不可收拾仍然是未知之數,而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已經展開。在未來的一段時期,候選人將會開始一連串的選舉工程及拉票活動,但眼見疫情來勢洶洶,候選人無法如常設街站宣傳,連派發宣傳印刷品也可能成為播毒途徑,試問選民如何接觸候選人及了解他們的政綱?

即使疫情能夠在未來兩周受控,選舉投票日也無可避免會出現人群大規模聚集,票站的安全如何保證,隔離人士會否有機會進行投票,在內地或海外生活而又符合投票資格的港人會否因為他們無法付出十四天作隔離甚或接受更嚴格的檢疫措施,而遭剝奪投票權,也是須考慮的問題。

在香港反對聲音中,配合外國政治宣傳經常指出,既然我們的好鄰居如南韓和新加坡,在疫情中一樣可以舉行選舉,為何香港在政治理由推動下,要押後立會選舉呢?我給大家的答案很簡單。在尊重他國作出自己政治選擇的權利下,新加坡的例子正正可給香港作為一個可以參考的例子。在選舉前七月十日及往後相比,每天確診數目是以倍數的增長。選舉前七月九日是一百二十五宗,八月五日是九百零八宗!新加坡當局指出該九百零八宗個案絕大部分是在外來勞工拘留所居住的人士。不過數字就是一件事實。從選舉後的幾個每日增長數字看來,也是相當有趣的。七月十四日三百三十八宗, 二十一日三百八十七宗和二十五日的五百零五宗。現在我們每天過百宗的增長,已經使香港難於應付。要去冒險更大,可能是以倍數增長的疫情,似乎是毋須考慮!

就此,社會上有不少聲音都呼籲政府不應排除選舉延期的可能性,甚至確切作出延遲選舉的決定,筆者亦曾撰文建議特區政府以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為由審慎考慮作出延遲選舉的決定。筆者十分同意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所說,押後立法會選舉是「嚴肅的決定」,「經過深熟慮、細心衡量」各種因素後所作出的最合適安排,故此押後立法會選舉是合理合法的做法。

另一方面,因疫情嚴峻而押後選舉並非新鮮事,也絕非香港獨有的事。根據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IDEA)近期一項統計顯示,由本年二月至七月,全球有至少六十七個國家及地區決定押後選舉,其全國性選舉或公投被逼延期,包括疫情較嚴重的意大利、法國、英國,以及俄羅斯、澳洲和不少南美及非洲國家。故此,如果有人在此際獨獨挑剔特區政府的做法,要不是雙重標準,就是存心為反而反。

更加覺得無理取鬧的事可舉近日興起的「新八國聯軍式」攻擊香港新國安法和立會選舉。「五眼5-e」和一些西方國家,包括剛剛才把自己國家選舉推遲了的,卻大聲指責香港押後立會選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是一種政治操作。確真是厚顏無恥!

誠然,筆者如同三百萬選民一樣,希望立法會選舉能夠如期舉行,大家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選出代表自己的民意代表。可是,假如疫情持續,甚至惡化,堅持選舉就只會讓廣大市民處於極危險的感染風險,對七百八十萬的市民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延遲選舉是不能不作的極無奈之舉。目前,未來的一年立法會將以甚麼形式運作,仍有待人大常委的決定,特區政府應該繼續以正面及堅決的意志,全力抗疫,並果斷解決來年將會遇上的一切挑戰和難題。

藍鴻震(香港國際區塊鏈金融總會榮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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