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強制fb及Google 須向傳媒付費買內容

2020-08-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澳洲政府昨天公布一項法例草案,要強制facebook與Google等科網巨企,使用澳洲媒體機構的新聞或其他內容時,必須付錢購買,以保護受科技巨擘數碼優勢衝擊的傳統媒體行業。每宗違規行為可罰款一千萬澳元(約五千六百萬港元),或有關公司在澳洲每年營業額的百分之十。澳洲將是世界第一個立例實施這項具有標誌性措施的國家,受到全球關注。這項「引領全球」的創舉引發科技巨擘的反彈。

澳洲財政部長弗里登貝格宣布這項全球首創的「強制行為守則」草案,以管理新聞產業和科技公司間的關係,給予新聞產業公平的營運環境。在此之前雙方歷經十八個月協商而未有結果。他在墨爾本告訴記者,澳洲將成為全球第一個要求美國科網巨企facebook與Google支付費用給新聞媒體的國家,預計今年通過立法。他表示澳洲將規定facebook、Google等科網巨企若要刊登新聞內容,便要付錢向新聞機構購買。除了必須支付新聞費用外,這項守則還涵蓋多項議題,包括取得用戶資料的途徑、演算法透明度、平台動態消息的內容排序以及搜尋結果等。

弗里登貝格道:「這攸關澳洲新聞媒體產業的公平性、攸關能確保增加競爭、提升消費者保護以及持續的媒體版圖。」並稱:「沒有甚麼比澳洲傳媒業的前途更加重要。」

弗里登貝格表示由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公署草擬的「強制行為守則」將於數星期內提交國會辯論。他表示此守則率先向facebook與Google施行,其後擴大至其他科網公司。每宗違規行為可被罰款一千萬澳元(約五千六百萬港元),或有關公司在澳洲每年營業額的百分之十。澳洲的傳媒機構和世界上許多地區的同業一樣,面對廣告下跌及經營困難的局面。過去十年,澳洲新聞業估計喪失了三千個職位。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讓經濟惡化,更造成數十家澳洲報紙停刊與數百名記者丟掉飯碗。

澳洲兩大媒體龍頭即傳媒大亨梅鐸的「新聞集團」與「九號娛樂集團」一直積極推動向社交媒體收費。他們認為,籠罩全球新聞業的危機主要肇因於facebook與Google等大型科網公司獲取絕大多數的網上廣告收益,但新聞媒體卻沒有得到公平的補償,儘管這些收益是來自緊靠着其新聞內容的廣告。facebook與Google多年來像是新聞資訊的展示窗,向數以十億計網民免費提供這些資訊。澳洲新聞集團董事長米勒昨天表示,政府上述草案是「分水嶺」,以結束科網巨企「搭免費車」。

facebook及Google強力反對任何強制他們分享廣告收益的舉措。Google駐澳洲及紐西蘭董事總經理席爾瓦回應道,該集團已向商界和投資者表達對這項新措施感到關注,擔心澳洲政府將會干預市場,而不是讓市場自行運作。她表示對這項新措施深感失望,認為會窒礙創新發明。她說:「政府的大力干預,會妨礙澳洲的數碼公司,影響它們對澳洲人提供服務。」

facebook暗示若澳洲政府實施「強制行為守則」,便可能撤出澳洲。facebook駐澳洲經理伊斯頓說:「我們正檢討澳洲政府提出的法例草案,對業界、我們的服務和投資及澳洲媒體版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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