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可查台組織 蔡英文:不排除反制

2020-07-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授權香港警務處處長可要求台灣政治組織提供個人資料、在港活動、資產、收入來源及開支等訊息,若不提供可能被罰款甚至監禁。台灣的蔡英文總統昨天表示會持續關注事態,若對台灣民眾造成不合理影響,不排除反制。

蔡英文昨天在台北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如果《港區國安法》對台灣造成傷害,或者有不合理的現象時,台灣會考慮反制措施。她強調,《港區國安法》中有哪些是無法被接受的內容,台灣每個政黨都要有能力判斷,而不是只有執政者。她呼籲所有政黨要共同面對這項法令對台灣造成的傷害。

台灣陸委會批評《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定義模糊,對於長期在香港從事民間交流服務的台灣政黨、民間團體、駐港機構及人士極不尊重及不友善,對在港台灣人製造恐慌,更扼殺台港正常交流互動。

陸委會重申,台方關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而台灣駐港機構更是經過雙方換文同意,只提供民間交流服務。陸委會敦促港方保障台駐港機構不受政治干擾,切勿無限上綱。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天回應,民進黨當局作賊心虛,對香港國安法和《實施細則》說三道四,肆意誣衊,再次暴露其圖謀插手香港事務、搞亂香港、謀求台獨的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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