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直接補地價 助公務員合作社業主現金周轉

2020-06-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市建局早前選定九龍城區兩個試點,重建公務員合作社,預計可由六百多個單位增至約三千個單位,當中包括約一千個公營房屋單位。該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日在網誌表示,市建局日後出價時,會同一時間向業主分別提供收購價及政府補地價金額,若業主接受市建局的出價,市建局會直接替業主向政府支付補地價,不用業主先行墊支,認為新安排有助業主處理現金周轉問題。

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的試點,分別為盛德街/馬頭涌道,以及靠背壟道/浙江街項目。重建後,新建單位可達約三千個,較現時單位數目增多五倍,當中包括約一千個公營房屋單位。根據規定,合作社成員經「散社」及分契程序獲取單位業權後,須根據土地契約條款,向政府繳付土地補價,才可以轉讓其單位。韋志成昨日在網誌表示,市建局會協助業主處理補地價的程序,簡化補價的審批流程。

韋志成表示,市建局會按既定的收購機制,委聘獨立測量師評估受影響住宅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再加上一筆特惠津貼(即自置居所津貼),作為向受影響自住業主提出的收購價。他透露,市建局在日後出價時,會一併向業主提供市建局的收購價,和政府的補地價金額。若業主接受市建局的出價,市建局會直接替業主向政府支付補地價,不用業主先行墊支,可免卻業主準備現金周轉的煩惱。此外,至於補地價時需支付的數萬元行政費,每名業主亦可獲政府豁免。

他又表示,若每名業主可獲政府豁免補地價時需支付的數萬元行政費,連同市建局的免費法律顧問服務,相信可減輕這兩個試點項目的社員,在處理散社及補地價時,所涉及的繁複程序和財政負擔。他指,按初步評估,自住業主扣除補地價後收到的補償,足以購買由房協發展和提供、專用安置屋邨資助出售單位,作為重置居所的其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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